北京商报讯(记者彭梦飞)在深港通即将到来之际,财政部12月1日发文表示,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据资料,沪港通开通时,财政部也发文表示,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一样。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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