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消息,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正式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个省市开展地方自行发债试点。其中,2011年广东省(不含深圳)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额度为69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和5年,期限结构为各占50%。
据了解,广东2011年募集资金将按财政部要求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贯彻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地方配套以及部分省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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