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继续做好流动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工作,今年内劳动关系稳定农民工全入职工医保
从26日召开的全省农民工工作暨家庭服务业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获悉,我省将继续做好流动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今年内,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将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据介绍,我省将大力推进在城镇各类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做好流动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等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采取积极合理的失业保险基金筹集机制,保障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今年,我省还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进一步落实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的政策,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在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通过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逐步实现农村未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够接受职业教育或劳动预备制培训,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逐步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
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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