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议论风生
在“球员送礼”案中,应该反思,如何通过制度的完善和细化,斩断官场上“礼尚往来”的不良文化与传统。
近日,随着前足协副主席、原足管中心主任南勇出庭受审,其所涉及的17项犯罪事实浮出水面。此案不但有不少俱乐部涉案,亦有个人卷入其中。比如国脚郑智为了去国外踢球转会,曾给南勇送手表,前女足主帅李霄鹏为了参加培训,也曾给南勇送物品。
郑智送礼的行为是否涉嫌行贿?窃以为,答案是否定的。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行贿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郑智向南勇送表所要求的具体利益,却是再正当不过的。当时郑智正欲留洋英超,按照国际足联的规定,球员在合同期满后即可自由转会,无须征得原俱乐部的同意。中国足协作为国际足联的会员协会,理应按规办事。
但足协当时执行的转会规定却是另一套倾向俱乐部利益、妨碍球员自由转会的“土办法”。郑智正是受困于此,不得不向南勇和足协求援。郑智对自由转会的诉求,不但合法,也未妨害到行业的公平竞争。
与其说“郑智送礼”有问题,不如说它折射出中国足坛腐败生态的两个根深蒂固的大问题。
其一,足协管办一体,官员权力过大,以至于像球员转会这种原本完全无须足协瞎操心的简单事,竟也成了需要送礼才能过关的难事。
其二,缺乏规范操作,“潜规则”泛滥。由于缺乏一套标准而明确的程序和规范对收礼的行为加以明确约束,以至于诸多权钱交易假“礼尚往来”之名,在规则的灰色地带大行其道。不少官员也因此麻痹大意,误以为收礼乃是天经地义。
而有些国家在“礼尚往来”这个问题上有严格的规定,界定得非常清楚。如法规明确规定除非特定情况,下级不得给上级或工资低的不得给工资高的雇员送礼。所谓特殊情况包括,价值不超过10美元的实物礼物;在办公室大家一起分享的食品;与其他受邀者一同享用的家庭派对等。在这样苛刻的规定面前,多收1美元的礼物也会让一个人丢掉官职,恐怕很多人也就不敢大胆收受名表、名包等贵重礼品了。
在“球员送礼”案中,当然需要反思足协的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也应该反思,如何通过制度的完善和细化,斩断官场上“礼尚往来”的不良文化与传统。
□麦卡(媒体人)
责任编辑: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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