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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封杀"寿衣门"卖家12天 澄清买家非差评师(2)

来源: 武汉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对话小方:

我给的“中差评”主要针对卖家态度

从2009年开始,小方便在淘宝上买东西。按照淘宝的“规矩”,不仅买家能给卖家打分,同样,卖家也能给买家打分,并影响其“级数”。

一般购物达到251分就能晋级成“一钻”买家。而在每一项交易成功后,卖家也能给买家打分,“好评”计一分,中评不计分,差评减一分。三年下来,小方累积了近400分,已经快升级成“二钻”买家了。

记者:卖家有没有给你差评或者中评?

小方:卖家有说给我差评的,我也不知道。很多没有作出评价吧。但是对于我的评价,卖家给出的解释有的很难听。

记者:我自己也常常上淘宝网,几年来,很少给出中差评,主要是出于对物品价值、价格的基本衡量以及对卖家做生意不易的理解。身边也有很多朋友说,一般淘到的东西过得去就算了,很少较真。你觉得自己算不算比较挑刺的淘宝顾客啊?

小方:其实我更看重卖家的态度。在外面逛街也是。如果人家态度不好,再好的东西我也不会买的。

如果是故意给中差评的,会选择匿名评价,但是我没有,我都是用的全名。我给的中差评的一般都是态度不好的,有的时候有问题我反映了之后,卖家态度好的,跟我心平气和的解释了(不是有些人说的退款),我不会给中差评的。

记者:你希望卖家道歉吗?

小方:算了。反正很多骂声了,有些事越描越黑,我现在只是想平平淡淡的继续我的生活,不想牵扯太多。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强律师表示,网店卖家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拥有自主选择交易权、公平交易权和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交易,更不得对消费者实施侮辱、诽谤等侵犯消费者人格权利的行为。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营者的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消费者遇到经营者强制消费者交易、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

昨日,一些网友的评论见解独到。有网友称,在现行游戏规则下,信用越高,卖家在淘宝店铺排列的位置就越靠前,也就越能吸引顾客购买。因此,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而设计的评价体系,被异化为卖家疯狂逐利的工具。

之前的送大便、公开买家信息,到如今的送寿衣、恐吓买家,都是因信用评价而起,买家成为最大的受害一方,严重损害了网购交易平台的原则,激化了买卖双方矛盾,从而影响电子网购的健康发展。

网友们称,差评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待差评那种不理不睬甚至是以恶报恶的态度。我国的网络交易平台处于发展阶段,造成如此恶劣的事件在所难免。但如果部分卖家不顾法律规范约束,伤害到的不仅仅是买家,还有自己辛苦构建的网络信誉。

【时评】

林坤

一个买家在淘宝上买了东西不满意,打了差评。卖家进行解释却不被接受,于是寄来一件寿衣以示报复。二者其实都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惜的是,消费者的维权通过淘宝评价系统换来的是侮辱和威胁;商家的维权则走上歧路,不仅令自己信誉全失,更使网络购物的交易规则濒于无效。

事情经媒体曝光后,更令人失望的是,买家的信息竟然被公开,生活受到极大骚扰;卖家的店铺遭到恶意下单,生意也做不下去。为何一次普通的网购,由龃龉变成了群殴?为何是非分明的结论,也会沾染上网络暴力的因子,引来一些人各自打着道德和正义的旗号,做着不正义、不道德的事情?

一个差评换来一件寿衣,我们希望的是卖家能够自我反省,主动向对方道歉。我们更希望此事能为网购买卖双方带来警示,通过诚实经营、理性购买来营造出健康的网络购物环境。可是如果一次买卖双方的冲突,没有带来规则的平衡和改善,没有带来相互的尊敬与诚信,而是带来咒骂、对立与破坏,那么无疑,网络维权终将走进一条死胡同。

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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