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上演意外一幕:由珠海市国资委空降的提名董事周少强因遭到机构、中小股东联手反对,最终被否决。有网友称,这表明中小股东权益得到了保护,这是中国证券史上的“小里程碑”。
网友如此评价,是因为这事确实新鲜。在人们的印象中,国资委作为上市公司出资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并不全然由出资份额决定,而是具有与权力背景有关的综合影响力。相较于这样的出资人,股东大会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一股独大,是上市公司的常态。在这种情况下,官员空降格力遭否决,就显得与众不同。
但也要看到,这次否决有其特殊性。一方面,格力电器前十大股东中,具有海外资本背景的QFII占了5家。这些机构投资者更熟悉国际资本市场经验,并能充分运用上市公司任免高管的程序章程。正因此,在同一股东大会上,国内QFII与基金首次推选的董事顺利当选。如果不是大股东中QFII权重较大并积极作为,否决的一幕还会出现吗?另一方面,尽管这次否决是机构与中小股东联手所为,但中小股东不是主要推手,而是大股东希望体现与其权重相吻合的话语权。在很大程度上,中小股东仍如同跟在大股东后面的羊群,只不过,这次是跟在不同的大股东身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因为股东大会否决官员空降有实质性变化。
股东大会充分行使权利,本来就是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从而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应然之举。从这个角度说,乐观点看,这次否决可以视作股东权利意识觉醒和公司治理结构趋于成熟的结果。但现实点看,这样在股东大会上真刀实枪地博弈,并没有多大的复制空间。多数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比如,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的事还时有发生,面目不清的关联交易仍然存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不能发挥应有职能的事比比皆是。面对许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事,中小股东仍无从置喙,维权困难。
说到底,人们之所以关注此事,不是因为投资者与地方国资委的提名人选发生了“对抗”,而是因为正常的公司治理不常见。从这个角度说,这次否决只是有限的、局部的利好。
真正长期的利好,是资本市场管理者、出资人、机构、中小股东等各方一起努力,共同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有效机制。什么时候这样的局面形成了,官员空降格力遭否决这样的事情,就不会让人感到新奇了。 (徐立凡)
责任编辑: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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