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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立案

来源: 燕赵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讯(记者 郝子朔) 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信息,河北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立案侦查,为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请投资人尽快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需要携带的资料详见公告。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河北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注册成立以来,先后依托开发“博润商务大厦”、鹿泉市西任村“新农村建设”、“印象·中国”、“荣耀国际”等房地产项目为名,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骗取广大群众信任,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设四十多家集资门店,通过各门店集资业务员的宣传,以向集资群众许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三个月利息8%-12%,依据集资资金数额不等),采用与集资人签订《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据目前初步掌握,博润公司共吸引了三千余名群众投资,涉案集资金额达数亿元。

河北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报案登记公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已对河北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推进案件的侦办,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办流程》规定,请投资人尽快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报案人员请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投资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博润公司签订的所有相关合同的复印件。

3、公司开具的投资收据复印件。

4、银行转账凭条复印件。

5、其他证据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最后期限为2012年6月15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报案登记,将会影响投资人的相关权益。(请投资人相互转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32号。电话:0311-86862210。

石家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博润案侦办组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贺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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