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越 (资料图)。
安雯 (资料图)。
金羊网-新快报6月1日报道 因为创作歌曲《血染的风采》、《黄土高坡》等而走红的著名音乐人苏越,在2011年11月10日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也让苏越的“爱人”——87版《红楼梦》“晴雯”的扮演者安雯(点击观看安雯影视作品《好市多多》)几近崩溃,她多次泪洒荧屏,并积极复出为苏越还债,希望能让苏越减刑。昨天“苏越诈骗案”在北京最高院进行二审。开庭前,安雯情绪激动几乎无法说话,她拿出了近段时间为苏越还款100万元的发票,表示如果法庭还是维持原判,就会立刻出家。经过北京市高院审理,裁判“一审法院判决苏越犯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这样的结果让安雯十分震惊,她感谢媒体对苏越和自己的宽厚,称自己会继续为苏越的案子努力。
案情回顾:一审判决无期徒刑
苏越曾经在商业上取得成功,并与安雯幸福生活在昌平的别墅。安雯甚至为他在演艺事业最巅峰时退出娱乐圈。
在2007年至2008年10月,苏越在任无锡太湖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等身份期间,虚构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了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宣传部、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单位签订的多份虚假《演出合同书》等,以投资迎奥运巡演可以获取利润回报、筹措迎奥运巡演资金等为由,共计诈骗5746万余元。据一审结果,苏越已归还2902万余元,尚有2840余万元未归还。苏越曾供述,2005年到2006年,他的文化公司生产的电视剧被大量退片,公司开始出现巨额亏损。但由于爱面子,他不愿让股东知道,便选择了借高利贷。一审法院认为,苏越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时,苏越当庭表示忏悔,但认为判决过重。
复出还债:安雯已偿还100万元
在苏越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安雯积极为苏越减刑做努力。去年12月24日,安雯在北京正式举办复出发布会,宣布要用赚来的钱为苏越还债。当天她演唱了《黄土高坡》和《月满西楼》,并签下一份经纪合约。她还声明将开设基金,独立为苏越还债,并婉拒了外界捐款,“我会设立公开的账户作为‘救助苏越基金’,把自己赚的钱放在里面,我想证明自己有这个能力,不会接受捐款。”
昨天开庭前,安雯拿出了近段时间为苏越还款100万元的发票证明,“我相信100万元也不是小数目,这是收据,只要改判我会努力工作。”听到结果的安雯情绪渐渐平复,“我也没有想到,这等于否定了一审的判决。我出来不是为了出名,是为了救他。我太震惊了,出乎意外。”安雯表示这次没敢见苏越,因为怕自己的情绪会影响法庭判决。
律师解读:苏越狱中状态不错
担任苏越辩护律师的李维强认为一审判决的无期徒刑量刑太重,理想的刑罚是越轻越好。对于安雯帮苏越还债,是否对判决有帮助,李律师说:“这是我们的态度,肯定是有利的。但这个帮助只能说是酌情。”
虽然苏越一直在狱中,但李律师透露其状态很好,“在二审之前,我先后五次到看守所去见他,每次状态都不错。他在狱中多次提到安雯,很关心她。对安雯帮忙还债的举动十分感激,也托我们带话给安雯,说对不起她,也不希望她这么辛劳地帮忙还债。”对于2000多万元的涉案金额,李律师强调这是原审判决追赔的决定,但现在原审判决已经被撤掉,所以对这个数目也将重新认定。
责任编辑: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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