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河北省将降低对流域跨界断面水质污染物考核的超标梯度、提高流域生态补偿金扣缴标准。同时,考核因子也由过去的COD新增氨氮。
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通知》明确,考核范围为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考核全省七大水系主要河流跨设区市界的断面(以下简称省考核断面),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界的断面(以下简称市考核断面)。《通知》明确了生态补偿金新的扣缴标准与扣缴程序,并明确,生态补偿金将作为全省水污染生态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统筹使用。
据了解,2009年,河北省在全省七大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该项政策的实施,强化了政府责任,有效遏制了上游向下游排污。当初规定的扣缴生态补偿金标准是: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或无入境水流)时,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的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监测结果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1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5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150万元等等。去年,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成为全国首个获得此奖的环保类项目。
责任编辑: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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