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区住建委昨日公布该区外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准入标准,这也是北京首个区县出台外来人员申请公租房标准。此次石景山区出台的标准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北京市住保办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其他各区县正在抓紧制定本区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标准,会很快出台。
3口之家
年收入10万元以下
此次石景山区公布的准入标准中,外省市来京人员申请公租房,主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石景山区行政区域内原则上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或经相关部门认定引进的专业人才,能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公积金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
同时,石景山区规定,外来人员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这与北京市的政策相同。
此外,此次公布的标准中,外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收入标准与京籍家庭相同: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公租房,由所在单位根据申请家庭数量,统一到单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填好后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上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上报所在街道住保部门。
石景山区住建委表示,将根据石景山公租房房源情况,每年年初制定外省市来石景山区工作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摇号配租计划,配租采取单独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家庭不享受北京公租房补贴政策。
在石景山区工作的外来人员配租公租房后,如租赁合同期满不在石景山区继续工作,需按相关程序退出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责任编辑:贺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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