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如果业主长期欠缴物业费,房屋在转让出售时或将受到限制。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正在研究办法,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将受到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或不能转让出售房屋等限制。
近日北京市多家媒体曾报道,北京荣丰小区的业主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拒绝缴纳物业费,而物业则采取了断水断电等做法,并自称这种手段不违法。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回应此事件时强调,物业擅自断水断电的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无论业主与物业发生怎样的矛盾纠纷,物业都无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而对于欠费业主,北京市也在研究出台措施,例如不交物业费就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会被限制转让出售房屋等。
欠费多长时间会被列入“黑名单”?如果补缴是否可将此前欠费记录清零?除限制转让出售房屋外,不交物业费是否还会被限制租房?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这项政策正在研究中,一系列细节还未最终确定。
限制不交费业主转让房屋,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物业公司的成本问题,但物业公司的发展仍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正在大力破解制约物业行业良性发展的政策瓶颈和障碍。
例如努力解决经适房物业费政策多年不变,但人工、水电费用等各种成本上涨,制约物业服务水平等问题;以及考虑学习浙江省的做法,由政府出资培训物业企业;还鼓励相邻的规模不大的小区的多家物业公司,通过转让股权、交换项目等方式合并管理。
虽然业主不交物业费,本小区的物业公司有详细记录,但目前业主买卖房屋,并不会通过物业进行交易。一旦“不交物业费将限制房屋转让”的政策实施,如何能让物业公司的“黑名单”与房屋交易管理局相连通,将是最先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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