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4日,网上一篇名为《开封农民工讨薪 跪在景区“包青天”前喊冤》的帖子,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这些农民工是在洛宁县盛德国际工地施工的农民工,该项目是由洛阳格盛德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2012年8月24日,“洛宁网络发言”对此事进行了回应,但据当事的农民工称,该回复谎话连篇,没有尊重客观事实,很不负责任,希望上级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农民工就官方的网络回应一一进行了回应:
一、农民工向包拯投诉洛阳格盛德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建项目是违法项目,属于无证开发等诸多对于洛阳格盛德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利的问题,回应中都进行了严重回避,不敢谈及难道洛宁县相关部门有什么难言之隐吗?难道是这一难言之隐致使洛宁县相关部门惧怕洛阳格盛德房地产开发公司女性老板秦小平么?难言之隐幕后的成因是否需要纪检部门介入才能说清呢?
二、针对回应中称“农民工工资问题已于2012年6月17日在洛宁县工作组监管下,按照施工方卢聚祥、向德广提供的名册及数额全部发放到位”,该回应严重不实,实际情况是,2012年6月17日确实是发放了农民工工资,但是当时只向部分农民工发放工资,至今仍有部分农民工工资尚未结清。
三、回应中称“卢聚祥、向德广承包的工程项目属在建工程,在合同未解除、工程未完工、施工方当事人经多次催促仍不到场、工程未结算的情况下,施工方私自安排人员拆拉施工设备,被甲方出面制止”,此点也与事实不符,对于一个手续不齐全的建筑项目,而且还涉及到开发公司无证售房、私自更改楼房间距等问题,农民工在开发公司多次拖欠工资的情况下,仍被要求继续施工,农民工的权益丝毫得不到保障,继续出卖劳力却仍无法收到应有回报,农民工不愿继续施工理所当然。另外工地上的设备是农民工自己租他人的,需要按天缴纳租赁费,开发公司拒绝支付工人工资、拒付租赁费,却要求继续施工,还不让农民工拉走自己租来的设备,开发公司如此霸道,视国法何在?天理何在?
四、回应中称“县政府工作组一直在积极组织协调双方解决合同纠纷问题,因双方对履行合同的认识差异太大,施工方承包人不出面配合,给协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近期县政府工作组已建议双方走司法渠道,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农民工付出的劳动,无法得到回报,身为百姓的父母官,洛宁县县政府领导们却给了“县政府工作组已建议双方走司法渠道,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这一令人寒心的决定,拖欠农民工资十分清楚,如果农民有精力、有时间、最重要有财力打官司,我们为何要去跪求包青天老人家讨要说法?跪请洛宁县领导予以指示。
无论最终走司法途径也好,请求政府帮助解决也好,农民工们早已身心疲惫,不知需要奔波到何时,时至今日,能早日拿到工资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