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内蒙古包头市质监局出台实施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奖评审管理办法,以促进小微企业做优做强。
评审管理办法共分4章9条,从评审条件、申请确认程序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包头市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奖评审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全市范围内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小微企业,均可自愿申报质量提升奖。凡获得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奖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包头市质量信用优级企业、包头市政府质量奖和内蒙古自治区质量管理奖。
质量提升奖每年评审一次,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5家,获奖企业除进行荣誉奖励外,还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额10万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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