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0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北京锡恩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通过实名微博透露,自己被北京朝阳区一工商所立案侦查,原因是涉嫌非法经营。但是他同时通过微博透露,这个工商所人员向他暗示索贿。
姜某还表示,已经掌握对方的谈话录音——“我还可以给你再重复一次,你那边要想把这件事情给打住了,平息了,还是要你们有关系,走走关系,走通了,我二话不说。”
对此,朝阳工商分局回应,希望姜某提供证据材料,协助查清事实。但姜某却不愿出示证据,他说他要推动的是,工商部门在做任何查处的时候,都要出示证据资料,而不是走关系。
【点评】事情总是很扑朔迷离,一方坚称自己被索贿,还掌握录音证据,但当被要求出示时,却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不愿出示。微博出现之后,每个人都成为“自媒体”,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时就更要自律和负责,因为这时你所说的话影响更大。用一句电影里的话:熟归熟,乱讲话还要告你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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