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获悉,10月14日,我省高速公路交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保定段执行巡逻任务时,查获一名“毒驾”者。据介绍,这是我省高速公路上查获的首例“毒驾”违法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10月14日零时许,高速公路交警保定大队民警巡逻至京港澳高速公路138公里处,发现一辆未设置任何警告标志的银灰色轿车停在路肩上。民警上前盘查时发现,该男子表情迟钝,并无法提供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只有随身携带的身份证显示其名为宋某,为黑龙江双城人,带至警务室进一步调查后了解到,宋某无驾驶证申领记录,并且曾因涉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行政拘留。民警在其所驾车辆中发现了疑似装有毒品的塑料袋,便再次对车辆进行检查,找到一包已经启封的吸管。在随后的尿检中,宋某的尿样呈阳性,属于吸食毒品人员。
鉴于宋某的违法行为,保定大队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其“毒驾”违法行为200元罚款、无证驾驶违法行为1000元罚款的处罚,并就其吸食毒品违法行为移交保定市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杨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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