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过亿
临近年终,中央预算内各项扶贫救济投资计划开始密集实施。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从10月17日起,国家发改委已经连续密集批复核准了近30项各地区“以工代赈”基建投资计划,涉及总金额超过亿元。
昨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项目审批与核准”项下新增了10个新项目,项目名称基本都冠以“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其中项目范围基本都是乡村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涉及总投资金额都在200万元至700万元,其中每个项目配套地方投资数十万元不等。
所谓“以工代赈”,是指“以务工代替赈济”,即国家以实物折款或者现金投入受赈济地区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获得劳务报酬。据统计,在上述10个项目中,可向当地发放共计500余万元的劳务报酬。
记者粗略估算,该批工程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而早在该批项目之前,国家发改委分别于10月22日和10月17日核准了两批相同类型的“以工代赈”项目,算上本批项目,预计中央预算内总投资额超1.2亿元,地方配套投资也有近千万元。除了向当地农民发放近千万元的劳务报酬之外,这笔基础设施投资当然也被计入到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之中。
相比此前近万亿元的地铁投资,本轮项目批复总金额并不能引起市场波澜,并且大多项目的审批时间显示为2012年3月。但分析人士指出,发改委本轮密集批复意在向市场释放一种中央“稳增长”的政策讯息,从投资额上看还属于“救济”层面,但一定程度上可以让市场看到中央加大扶贫力度、扩大内需的实际行动,增强对经济企稳回升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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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加强企业发债信用建设
发企业债要调征信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企业债券市场的风险,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地方发改委在报送企业发债申请之前,除了要新增提供申请发债企业的征信记录或信用报告,还要由整个债券发行链条上的所有机构提交综合信用承诺书,以此来加强企业发债融资过程的信用建设。
发改委昨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发债过程中信用建设的通知》。为了防止拟发债企业私自串通征信机构,通知特别强调,调取信用报告工作须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企业债券工作的人员直接完成,可以请发债企业协助办理,但不得委托发债企业或主承销商等独自代为办理。发改委指出,那些已经提交申请但未获批的企业,相关部门应及时补报征信记录。
通知指出,主承销商的信用状况可以作为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的参考指标,为此,今后将加强对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记录的调用。此外,企业债券发行前,需由发行人、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分别签署信用承诺书,承诺如有违规或违约将自愿接受惩戒。(记者 孙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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