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9日讯 (记者魏京婷) 据泉州电视台报道,泉州市民黄小姐说去年六月份办理了一笔大额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每个月都会按期还款,上个月还提前十多天把钱还上了。可让她意想不到的是,银行却打来了电话,说她没有按时还款还要缴交滞纳金和利息。
去年五月份,黄小姐通过光大银行信用卡一次性消费12000元。6月份,她办理了分期付款业务,11000元分九期偿还,到2013年2月结清。黄小姐称:“每期还款金额是1222元,这张卡每个月的出账日是15号,最后还款日是次月的3号。我在出账日也就是在2012年的12月15号上午十点多的时候对这张卡进行了一笔1222元的还款。”可让黄小姐万万想不到的是,钱已经打进去了,前几天银行竟还打来催款电话称她12月没按时还款,本月需连本带息偿还2500多元,其中滞纳金和利息加起来要100多元。钱虽不多,但是信用记录却因此产生污点。
为了搞清楚怎么回事,黄小姐拨打了光大银行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之前还款的时间是12月15号,账单日也是12月15号,账单是在15号当天晚上才会结算,还款的时候上一期的账单并没有结算出来,也就是说您的还款没有办法还到12月15号的账单上面。”黄小姐说自己预存了1222元是还12月第七期欠款的,但是当月的账单并没有销掉,那么这笔钱究竟去了哪?客服人员回复称:“钱在您总的欠款当中体现出来了,也就是总欠款已经减少了。”可总欠款减少,为什么还说黄小姐逾期呢?客服表示是因为上个月账单没有还上。黄小姐表示,银行客服人员这么说似乎是提醒她在出账单之前还款会导致扣款不成功。可是,当时在办理分期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告知她这一点。她认为,这次的逾期还款责任并不在她,并称:“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霸王条款”,因为只要把钱还进去银行都是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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