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用红豆杉、香樟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雕刻佛像、烟斗等工艺品会获刑?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月4日向媒体通报称,该县一木雕厂老板因此被该院一审以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10月份起,被告人庄国飞在乳源县乳城镇租用房屋,开设“闽龙木雕厂”,在未办理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香樟作为原材料,雕刻制作成工艺品成品和半成品。
乳源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庄国飞违反国家珍贵野生植物保护法规,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用于制作工艺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红豆杉是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树种,有植物界“大熊猫”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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