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汤洋)酒肉朋友一旦反目,残忍程度甚至会超过仇人相见。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审理的一起伤人案件,再一次敲响了如何交友的警钟。
两人此前经常在一起喝酒
在2012年7月2日以前,56岁的李文和48岁的周强不仅是居住很近的邻居,还是酒桌上的哥们儿。
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显示,他俩经常在一起喝酒,而且酒钱无一例外都由李文承担。
但是在7月2日这天,情况发生了变化。当天上午,沈阳市于洪区某小区李文家中,邻居周强像往常一样到李文家喝酒,两人都喝了不少。酒后,腿脚不好的周强摔倒在地上,自己起不来,李文就把他拽到客厅里。
“咋有一股臭味?”李文刚把周强拽进客厅,就闻到一股异味。
当李文发现了周强把粪便排泄在客厅里的一瞬间,一股怒气充斥了李文的大脑,他抬脚就朝周强踢去。
李文刚踢了几下,就被周强的样子吓着了,周强满脑袋冒汗,脸色发黄,没有血色!李文立即掐周强的人中抢救,但没有抢救过来,“发现他死后,害怕了,就走了。”
当日中午,李文的一个朋友去他家找他,没找到人却在屋里发现一具尸体,李文的朋友随后报了警,3天后,李文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周强因遭受多次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广泛挫伤,因创伤性休克导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
凶手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
李文56岁,初中文化,没有职业,曾有勒索财物、殴打他人及诈骗前科。2012年8月,李文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
李文称,他平时经常和周强一起喝酒,周强没有钱,所以,总是他掏酒钱供周强吃喝。时间长了,他就很生气,酒后总打周强。事发前几天,他和周强一起喝酒后,还曾打了周强嘴巴子。
潜逃两天后,李文越想越害怕,曾想挑开手脚的血管自杀,但没有死成。7月5日早上,李文去找社区干部时被抓获。
踢死邻居屋主被判无期徒刑
2012年11月中旬,检察机关对李文提起公诉。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周强的女儿提出了5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请求,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李文则辩称,他只是踹了周强的身体两脚,并没想踢死周强。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李文酒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院一审判李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同时,李文赔偿周强的女儿经济损失42万余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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