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女子提供的刘铁良抱着和她生养的孩子照片
同居期间投诉人拍摄的刘铁良“家居照”
中原网讯(记者 于梦溪 见习记者 王东胜) 3月21日,来自平顶山舞钢市的吴女士带着7岁的儿子来到中原网,她说:她是舞钢市变电站站长刘铁良的情妇,也就是刘铁良包养的“小三”,孩子也是跟刘铁良生的。平顶山市供电公司回应称,婚外生子这是他们公民之间的私事,与公司无关。至于是否公款私用,还需进一步落实。
小三举报刘铁良“10万块钱想让我打掉这个孩子”
据吴女士介绍,她跟刘铁良于1998年春节时认识,恰逢自己刚失恋,在刘铁良的感情攻势下,她和他走在了一起,随后发生并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
2002年,刘铁良的妻子偶然间发现了刘铁良和吴女士特殊关系。
据吴女士的说法,刘铁良不敢跟妻子离婚,但刘铁良也并没有断绝和吴的关系。
2005年,吴怀上了刘铁良的孩子。“当时他妻子知道了,就拿10万块钱想让我打掉这个孩子,刚开始我也想打掉孩子,但是刘铁良不同意。”
双方协议:孩子教育医疗抚养费用52000元
2006年年初,吴生下了孩子。“生养孩子的费用都是我自己出的,到了2006年8月的时候,孩子生了场大病,我就找刘铁良要钱给孩子看病,同年8月7日,我们就签了一个协议。
在吴女士提供的协议上,注明“甲方”刘铁良支付“乙方”吴女士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及生活抚养费52000元。
“刘铁良经常来看孩子,私下里不时地给我一些钱,前前后后差不多7万多,合起来总共12万。协议上本来说是让我和刘铁良断绝联系,但是我们还是经常有联系。孩子毕竟是他的。”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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