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财经网讯: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指出,依据社会功能,石家庄市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3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
意见指出,此次分类范围为: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协会、学会、基金会等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不纳入分类范围。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并细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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