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其一死因鉴定书。家属供图
於其一遗体上有多处伤痕。微博截图
於其一资料照片。
今年4月9日,温州官员於其一在双规期间非正常死亡。京华时报记者昨天获悉,此案将在浙江省衢州市中院异地审理。8月30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於其一案的6名办案干部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6名被告人中有5人系纪委系统干部,另1人系从检察院借调。检方称,6人为迫使於其一交待问题,将其转置于冰水浴桶中反复闷水致死,涉嫌故意伤害罪。
昨天,受害人家属的委托律师表示,他向衢州市中院和衢州市检察院申请查阅卷宗,均遭拒绝。
事件於其一案异地调查审理
现年42岁的於其一原系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今年4月8日晚,正处于“双规”期间的於其一被送入温州市当地的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称,他们赶到医院时,发现於其一身上多处有伤,并据此怀疑他遭刑讯逼供致死。
在於其一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浙江省公安厅指定衢州市公安局对此事立案调查。经过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4个多月的侦查和审查,此案已进入公诉阶段,并由衢州市中院受理。
目前,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鹏彬接受於其一家属的委托。昨天,吴鹏彬告诉京华时报记者,衢州市中院目前未宣布开庭日期,但“估计不会太久。”
吴鹏彬称,前天,他陪同於其一的父亲前往衢州市中院,从法院方面获得衢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起诉书显示,参与办理於其一双规案的6名干部被列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为故意伤害罪。
处理纪委和检察院6人涉案
起诉书显示,6名被告人分别为:程文杰、吴植伟、李翔、南宇、谷陈福和章方潮。其中,谷陈福系从温州市纪委从温州市检察院借调,其他5人均为温州纪委系统的干部。6名被告人均为中共党员,其中3人为“80后”干部。程文杰为温州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男,1973年生。吴植伟为温州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男,1975年生。李翔为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干部,男,1986年生。南宇为温州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干部,男,1986年生。章方潮为温州市瓯海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男,1976年生。另外,谷陈福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男,1983年生。
4月20日,程文杰、李翔、南宇被衢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依法逮捕。5月15日,其他3人也被刑拘,并于6月20日被逮捕。
起诉书称,本案由衢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程文杰、吴植伟、李翔、南宇、谷陈福、章方潮涉嫌故意伤害罪,于今年8月19日移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
案情反复按头部闷水致死
经衢州检方查明,今年3月5日,温州市纪委决定对於其一采取“双规”措施,接受调查。
4月8日20时许,被告人程文杰召集被告人李翔、南宇、谷陈福对於其一谈话。因於不肯交代问题,程文杰等人将其带至温州市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8号谈话室。
后程文杰见谈话依旧无果,遂责令於其一脱光衣服到卫生间坐入事先准备的盛有冰水的浴桶内。在程文杰示意下,李翔、南宇、谷陈福分别按颈肩部、控制手脚,数次将於其一头部按入水中,其间程文杰也上前参与闷水。20时30分许,被告人吴植伟进入8号谈话室卫生间,示意并与李翔、南宇、谷陈福一起继续实施闷水,於其一剧烈挣扎并叫喊。21时20分许,在多次实施闷水后,程文杰等人将於其一带出卫生间,於在房内的床垫上不断呻吟。后吴植伟、李翔相继离开。
21时50分许,被告人章方潮进入8号谈话室,稍后程文杰离开,并称“我走了,你们慢慢玩”。后李翔返回8号谈话室,和南宇、谷陈福、章方潮一起将於其一抬入浴桶内,再次实施闷水,见於已无力挣扎,即将其从浴桶内架出放在床垫上。后发现於其一情况异常,程文杰等六被告人即参与施救,于23时许将於送至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4月9日凌晨3时许,於其一经抢救无效死亡。
起诉6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
案发后,於其一的家属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程文杰等6名办案人员,在“双规”於其一的地点,被衢州警方分两批带走调查。
检方起诉书称,经浙江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於其一吸入液体致肺功能障碍死亡,系他人所致。
检方认为,6名被告人为迫使他人交代问题,采用闷水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各被告人案发后表示要主动投案,归案后经多次讯问教育,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系共同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律师法院检察院拒绝阅卷
律师吴鹏彬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看到起诉书之后,他对用刑的情节感到震惊。按起诉书所述,於其一被脱光衣服放入盛有冰水的浴桶,反复实施闷水,“案发时是旧历三月份,温州的天气还比较寒冷,”吴鹏彬称办案手段残忍,是罕见的酷刑。
吴鹏彬说,於其一遭受虐待后,办案人员还说出‘我走了,你们慢慢玩’的话,并继续实施闷水,情节极其恶劣。“并且,其中一人还来自检察机关。”吴鹏彬说,不管从党纪还是从法律、道德、人性的角度讲,办案人员都无权以这种方式对待一个党员干部。
吴鹏彬称,前天,他向衢州市中院提交了申请查阅卷宗的法律手续,法院明确答复一审期间不允许查阅。而在上周,他向衢州市检察院申请查阅卷宗,同样被拒。
“起诉书披露的用刑情节已经超出想像,办案过程可想而知。”吴鹏彬说,他受家属委托维护被害人的利益,获准参加庭审,但因为无法阅卷,“根本没办法发表意见,被害人的权益没法得到保障。”
家属希望案件充分审理
昨天,於其一的妻子吴茜在电话中表示,检方和法院拒绝调阅卷宗的做法令人遗憾。“於其一被双规前身体健壮,死亡时身体消瘦,38天的时间,身上多处外伤和内伤,除了起诉书披露的闷水刑,应该有受到其他虐待,并且可能涉及更多人。”
昨晚,记者在网上查到署名6名被告人之一李翔母亲所发的网帖。其举报称,案发的4月8日中午,温州市纪委办案点召开十人会议,一名领导拍板决定:“既然他(於其一)怕水,晚上就继续搞下去。”昨晚,李翔的母亲向记者证实该帖是她所发。
吴茜说,她也是根据此举报帖,怀疑温州市纪委有其他人漏网,作为受害人家属,她希望法院批准其律师查阅卷宗,使案件得到更充分的审理。
於其一案时间表:
人物:於其一,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浙江台州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曾任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预决算处副处长等职。
2013年3月1日因牵涉到一起土地项目的审批,於其一被温州市纪委干部带走调查。
3月5日温州市纪委正式决定对於其一采取“双规”措施。
4月8日晚处于“双规”期间的於其一被送医治疗。
4月9日凌晨於其一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之后,家属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对於其一进行尸检。
4月14日浙江省公安厅组织尸检。鉴定显示,於其一吸入液体致肺功能障碍死亡,系他人所致。
4月20日和5月15日程文杰等6名办案人员,在“双规”於其一的地点,被衢州市公安局分两批带走调查并刑拘。
7月26日衢州市公安局通知於其一家属此案告破,程文杰等6人为犯罪嫌疑人。
8月30日衢州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程文杰等6人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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