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 可得50万、5万奖励
本报讯 记者2013年12月24日从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了解到,为鼓励中小微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山西省设立中小微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并已于近日开始申办: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可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5万元;为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而开展的宣传推广活动,也有适当补助。
据悉,此专项资金每年2000万元,主要用于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奖励,以及其在省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活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在品牌奖励方面,对国家工商总局依法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商标所属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省工商部门依法新认定的山西省著名商标,给予商标所属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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