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4年1月11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自1月7日开幕到1月10日下午6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668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664件,占提案总数的99.40%。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252件,占立案总数的37.95%;政治建设方面的47件,占立案总数的7.08%;文化建设方面的99件,占14.91%;社会建设方面的175件,占26.36%;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91件,占13.70%。未予立案的4件,占提案总数的0.60%。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省政协办公厅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会后收到的提案,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理,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省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职尽责,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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