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恒
对上班族来说,最期待的人生莫过于:不上班,有钱挣。这多是说笑,人们都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早中晚餐。
但没想到的是,却真有人能遇到这样的好事情。新闻里说,网球选手李娜在“单飞”后,湖北省体育局仍然在给她发工资。该中心主任马克勤也向媒体证实,李娜虽已走上职业化道路,但仍是湖北省网球中心的一员,仍代表国家和湖北参加比赛,她在世界大赛上取得荣誉,同样也是为中国人和湖北人争光。
体育部门肯定不是福利机构,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前任运动员卖艺搓澡讨生活,在病痛中等低保这类事情发生了。但是李娜不同。评论员王捷在写给《北京晨报》的评论中写道:“李娜很成功,有利用的价值。”成王败寇,赢者通吃,依然是体育系统里的主流现实。
这也是马克勤回应中的潜台词:李娜的成绩也有湖北省网球中心的一半,李娜的荣誉湖北省网球中心也有份共享。论者殷国安在写作《给李娜发工资争的是“监护权”》一文时,就想起一件过往的例子来:“以去年全运会为例,虽然李娜早早就表示不会出战,但湖北队依然为她报名参赛,并且因此获得了种子排名。”他在投书《成都商报》的这篇评论中继续回忆道,前中国羽毛球队运动员,屡获世界冠军和奥运会冠军的黄穗,2008年结婚后曾消失很久,但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却依然把工资打到她的卡上。直到2012年,她突然代表澳大利亚队出战,人们才知道原来湖南省体育部门如此具有国际主义精神,一直在为他国培养运动员。
其实对普通民众来说,李娜靠自己努力赢得荣誉,并从市场上获得了回报,值得人们为之鼓掌喝彩,作为中国人也与有荣焉。这已经形成了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体育明星与普通观众之间的健康互动关系。何劳体育局再多此一举,损不足,补有余,拿着纳税人的钱去“锦上添花”?这也是舆论对这一事件反映强烈的原因所在。
但从地方体育部门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倒也合乎逻辑。不过是发了一点工资,就保住了一个种子选手的名额,自己因此在体育总局这个项目上的话事权也会大很多。现行的体育机制,不就是锦标主义,一切围绕着金牌转吗?李娜能得冠军拿金牌,网球中心用一点代价,“买”来一块金牌,不是性价比很高的“买卖”吗?最重要的是,这一点点代价,又是公共财政买单,不用局领导自己出钱。
对一心单飞的李娜来说,这种关系自然不是她想要的。但是她却没办法拒绝湖北省体育局强加给自己的工资、福利。“官员动用大笔公共财政‘讨好’李娜,给予的目的其实是为了索取,拉拢的目的其实是为了绑架,通过赋予优渥的福利,进而实现利益的嫁接。”《新京报》的特约体育评论员杨华点评李娜现在的状况时比喻道:“如果说李娜之前是上级操控的提线木偶,必须做不喜欢做的事……如今的李娜就是一个风筝,看似在天空无拘无束,其实一样摆脱不掉人为的干预。”
人事关系就是那根李娜挣也挣不断的线。只是,李娜的成功,恰恰证明了,她不需要这种牵绊。靠着现代的体育培训机制,一个民间的团队一样能做得更好。但越是如此,体育部门就越不能放手。《人民日报·海外版》官方网站海外网如此解读这种心态:“他们并不愿意宣扬个体的价值和个人的成功,而是认为运动员的成就和荣耀首要归功于体制和组织的培养。而这,也是当年周洋夺冠后忘了‘感谢国家’而遭到官员怒斥的因由。”这篇评论的作者时言平写道:“通过‘绑定’与李娜的关系,有关部门能否从李娜的成功中截取利益暂且不论,但其政绩效益是显而易见的。”而在当地体育部门官员的思维里,如果没有这些政绩,或者只靠个人也能取得这些成绩,自己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光明网刊登的一则评论就试图帮助这些人转换下思维,希望“李娜现象”能够成为体制创新的一个样本:“在举国体制的大背景下,不妨探索竞技体育‘双轨制’,即对竞技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实行体制内和职业化双 轨 并行。一方面,对体制内的运动团队和运动员,由国家投入和培养为主,其参加比赛所获得的收益,应拿出一定比例回馈国家;像李娜这样的‘两栖’运动员,也应建立回馈机制。另一方面,对于走职业化道路的运动员,以个人投入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其代表国家或地方比赛,获得了好成绩,国家或地方应给予重奖。”
但无论以后怎么改,当下这种滑稽的局面必须改变:湖北省体育局不应该再抓着李娜的人事关系不放,强行给她发工资了。于情来说,这位全球第二富有、吸金能力仅次于莎拉波娃的网坛女星,实在不需要那么点蝇头小利,“不劳而获”对李娜而言并非一个值得骄傲的词语;而李娜并没有在湖北省网球中心上班,政府部门拿着纳税人的钱,慷自己的慨,于理于法都不合适。
漫画/勾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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