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综合报道 据辽宁卫视《辽宁新闻》报道,辽宁省委今天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宣布中央关于辽宁省领导同志调整决定。中央决定:李希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陈政高同志不再担任辽宁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希此前任上海市委副书记,是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陈政高是十八届中央委员,此前担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李希,男,1956年10月生,汉族,甘肃两当人,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甘肃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省委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处长,兰州市西固区委书记、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张掖地委书记、市委书记,省委秘书长兼省直机关工委书记,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延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等职。
2013年4月任上海市委副书记。
2014.04辽宁省委副书记。
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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