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
(2014年4月29日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吉朝珑(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祥海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峰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蕊(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会宁(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靳南南(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金燕(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静(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瑞瑞(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翔(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瑞果(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秋红(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红娟(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安伟娟(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成晓丽(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彭 鹏(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鑫(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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