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阎建军)近日,记者从省城举行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场了解到,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即日起,太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个月的非法集资整治活动。正在或者已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否则,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市民要理性认识和注意防范。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或涉嫌其广告咨询活动的,立即向公安和工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110、03516573640和035112315。
据介绍,非法集资亦即向社会群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常见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其表现形式主要有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生态环保投资、发行股票、认领股份、会员卡、回购转让、“虚拟”产品、传销和“电子黄金投资”等。近年来又出现一些新形式比如有假冒民营银行发原始股,以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打着境外投资高科技开发发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打着“养老”旗号非法集资,高价回购收藏品等和假借P2P网络借贷平台高利润吸纳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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