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需要在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中已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公开说明。为了防止IPO后公司将资金挪作他用,监管部门及交易所进行了严格规范。
中小板监管规定明确,上市公司取消原募投项目而实施新项目,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都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相比募集资金,社会公众更关注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深交所规定,超募资金使用应按先后顺序有计划地使用: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归还银行借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从目前情况看,超募资金使用率较高,且大部分资金投向主业。据深交所统计,截至去年年中,中小板2009年6月至2012年12月新上市公司超募资金平均使用率74%,各年新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率依次降低,其中2009年使用率80%,而2012年使用率为52%。
超募资金中,除26%尚未使用外,33%用于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或资产收购;24%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费用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17%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另有1%的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超募大户海普瑞的57.2亿元IPO募资中,已有约3.6亿元用于募投项目,约8.9亿元用于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约1.8亿元用于对外投资,20.75亿元用于海外并购,此外还有约1.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购买土地;尚未使用的则以活期、定期的形式存放在商业银行专项账户中。
另外,监管规则还明确,上市公司可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过去或未来12个月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违规使用的代价
严格的监管规则下,依然有以身试法者。据深交所统计,2004年至今的十年时间里,中小板监管人员共发现并处理了11起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案件。
这些案件中,有些上市公司擅自动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有的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的超额动用募集资金,却未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深交所的信息显示,前述11起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上市公司均被处以包括对公司、公司董事长以及相关财务人员、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的惩罚。“违规行为还将影响到上市公司年度考核评分,从而对后续再融资等产生负面影响。”深交所人士说。
“相对而言,中小板对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十分严格,一旦有违规,将给上市公司以及保荐机构带来不良影响,违规使用得不偿失。”朱仙奋说。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调研发现,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保荐机构,均有“交易所对于募集资金监管过于严格”的声音。有业内人士呼吁,相比十年前,上市公司内部规范程度已大大增强,外部监管有必要适当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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