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同一款产品在不同的地区按不同的价格进行销售,只要遵循商业规律,同时不违反法律是很正常的事。供图/CFP
今年5月,中国人寿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一款防癌疾病保险。据知情人士透露,与产品一同发布的,还有一份内部禁售通知。通知上显示有18个具体地名和东三省区域。消息一出,引发网友热议。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遭网友吐槽的问题集中在两点:一是,上榜地区的癌症真的高发吗?二是,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有权利不卖特定区域人群吗?
记者调查
“防癌险”上榜区域确实买不到
一张名为“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禁售地区”的截图显示,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云南省宣威市、福建省长乐市等全国18个癌症高发区,以及在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除了省会城市的“市区”和大连市的“市区”之外地区,均被规定为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的禁售地区。
北青报记者发现,所谓的“防癌险”被中国人寿公司是这样描述的:“在癌症肆虐,治疗费用不断攀升的严峻形势下,央企中国人寿勇担责任,创新推出一款超低费率防癌险。”“中国人寿普惠百姓新产品以超低费率洒爱人间,向癌宣战,为国人筑起抗癌防线!”
北青报记者向国寿北京分公司咨询,工作人员热情地介绍说,这款产品是分红险的附加险。可以投资5万元购买5年的类似理财的分红险,即可购买一份防癌险,具体保费将根据年龄、性别等计算,例如,36岁的女性,保费为169元。
昨日,北青报记者致电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寿销售公司,接待人员表示,公司不销售“防癌险”,有重疾险、意外险等可以推荐。而辽宁省庄河市国寿客服中心的客服人员称,公司确实开发出了一款防癌疾病保险,但是庄河市暂时还没接到开始销售的通知。
记者发现
“癌症高发”与“防癌险禁售图”不重合
网友“映山红PAWA”发布微博说自费保险这最后一个保障也没了!网友“伊楼月”则说:“怎么可以这样呢?保险是用来分散风险而不是牟取暴利的。”还有网友质疑,商业保险公司为了控制赔付率,在癌症高发地区禁售防癌险,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有权利不卖特定区域人群吗?
对于这张禁售地区图是否为内部通知,昨日,中国人寿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回应。
北青报记者登录国寿官网看到,防癌疾病保险条款规定,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成为防癌保险的被保险人。并未注明对投保人所在地区的限制。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寿之所以选择在上述区域内禁售防癌险,主要原因是担心赔付率过高,造成承保亏损。但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
北青报记者查阅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3中国肿瘤登记年报》发现,国寿公布的18处禁售地区并非与注明的癌症高发区完全重合。例如,东三省并不是肿瘤高发区;云南宣威也未被标注为肿瘤高发区;而北京、上海在内的癌症高发大城市却并不在国寿防癌险禁售区内。
有业内人士分析,原本设计“防癌险”就是为了增加主险“分红型保险”的销售,如果赔付率过高,赔本的生意肯定不做。而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北京、上海两地的人均保费分别为4702元和3401元,全国保险密度仅为1266元。显然,即便大城市癌症发生率高保险公司也不会放弃这块“肥肉”。
专家观点
保险公司自主经营 按区域销售不违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庹国柱教授接受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根据风险、灾害、疾病等实际发生率,来设计产品、选择一定的保险产品销售,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例如,现在汽车“交强险”也有类似问题,海南、甘肃、青海等地事故率非常低,有些地区则比较高,交的保费一样多。这就造成有的地方保险人“吃亏”了,而有的地方保险公司是“赔本”的,显然按照区域制定费率更合理。据了解,保监会等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正在研讨是否应该更改全国一个价格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胡波教授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市场实在太大了,不同地区差异非常大,这些差异表现在经济、社会、自然等多个方面。从保险行业来看,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不同的产品,或者同一款产品在不同的地区按不同的价格进行销售,只要遵循商业规律,同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很正常的事。就这个具体事件而言,国寿如果选择不同地区差别定价,而不是在某些地区禁售这样做更好些。
胡波教授同时认为,商业机构追求利润的动机,有时候会反过来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假设国寿的相关数据是可靠的,那么说明被列入禁售名单的地方癌症发病率是高的,这样的数据可能会给相关地方政府施加一定的压力,做相关的改善工作。
也许国寿一家的做法或数据没有特别强的说服力,如果我们允许和鼓励各家保险公司都来这么做,相信会起到一些作用。
本版文/记者 蔺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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