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地方债发行序幕正式开启。昨日,甘肃、新疆、福建、广西、四川五省区率先发行首期地方债正式招标发行,总额为516亿元。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4年第一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上述五省市的地方债代理发行期限分为5年和3年两种,两个期限的发行额度相同。其中,甘肃、新疆、福建、广西、四川的5年期和3年期地方债分别发行45亿元、44亿元、46亿元、43亿元和80亿元。
“虽然步入6月份,但目前市场资金面预期良好,银行体系资金价格稳中有降,预计今年首期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的招标将较为顺利。”分析人士表示。
与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同时进行的是,试点十地“自发自还”地方债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
“财政部批准的1092亿元规模‘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以及即将由财政部代理招标的516亿元地方政府债,都是财政部公布的4000亿元范围之内的。”华南某券商固定收益总部的一位高级研究员表示,预计未来地方政府债的发行,将逐步由财政部“代发代还”过渡到由地方政府“自发自还”,但短期内两种发债方式仍将共存。
该研究员表示,由于此前还没有过“自发自还”的实际案例,比如,如何给地方政府进行评级,债券的收益率会不会有所不同,这些债券的偿债机制怎样等问题还充满不确定性,具体情况要等运行一段时间后才能知道。
作为对信用评级的进一步具体规范,财政部近期发布了《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信用评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专家称,从《意见》内容来看,是对地方政府具体披露的“本地区经济运行、财政收支、债务”做出进一步明确,包括经济运行情况、中长期经济规划、经济基本状况等。近三年经济基本状况包括地区金融环境、经济总量、经济增长、产业结构等。债务则要求公布截至2013年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包括债务余额、举债主体、资金来源、期限结构、资金投向、当年举债偿还情况、未来偿债计划、控制债务增长和防范债务风险方面拟采取的措施等。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此前在2014年全国财政科研工作会上表示,今年到期需偿还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占债务总余额的21.89%,是偿债压力最重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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