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市食药监局今年5月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32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323条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涉及产品99个。
其中,标称“脑灵胶囊”的广告,宣传“首个脑鸣专用药脑灵胶囊成功上市”,声称“含独特物质脑胺酶能有效增加脑部供血,修复再生大脑细胞”、“三个疗程后神经传导功能恢复正常、各种脑鸣现象消失”。该广告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含有治愈率、有效率的内容,并且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利用买药品赠药品的方式促销,欺骗并诱导消费者购买。
标称“百(佰)灵奇草贴”广告,经查询产品名称应为“远红外骨质宁贴”。广告宣称“一贴见效”、“一个月扔掉拐杖,两个月好得利利索索”。该广告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利用患者的名义进行宣传,夸大医疗器械适用范围,含有治愈率、有效率等综合性评价及绝对化用语和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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