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莫斯科8月11日电(记者刘怡然)俄罗斯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20多年中,借鉴发达国家反垄断经验,不断完善自身反垄断立法建设和制度实践。
苏联解体之后,谋求在短期内建立现代资本主义体系的俄罗斯执政者意识到,国家要想增强经济实力,就必须建立市场竞争规则,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措施则是构建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应有之举。在此背景下,俄罗斯《反垄断法》于1990年颁布,次年生效,这是俄罗斯首部关于反垄断的法律,规范了生产流通和劳动力市场的垄断行为。
但俄罗斯1990年版《反垄断法》内容较为局限,未涉及金融、行政、外贸、消费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垄断行为。随后俄罗斯又颁布《反自然垄断法》以及一系列关于保护消费者和中小企业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竞争,以及规范对外经贸活动的法律。此外,俄罗斯还对《反垄断法》进行了四次修订,加入干预行政垄断及企业兼并等内容,使之适应新的经济发展需要。
在完善立法建设的同时,俄罗斯也加强反垄断的制度实践,为了确保法律执行成立了专门机构。1990年,俄罗斯成立反垄断与促进新经济结构国家委员会,该机构7年后更名为国家反垄断委员会,2004年正式成立俄联邦反垄断局。该局负责对产品市场、金融服务市场、自然垄断主体、广告行为及在俄外国投资者活动进行监督,另外还对行政部门采购、项目落实及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近年来,反垄断局频频出手,针对能源行业垄断行为采取严厉措施。2009年2月,反垄断局对包括俄罗斯石油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石油公司、秋明-英国石油公司等俄石油巨头在内的251家从事石油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
经过立案调查,俄罗斯石油公司因抬高燃料价格被处以52.8亿卢布(约合1.5亿美元)的巨额罚款,俄气石油公司和秋明-英国石油公司也分别被处以1.3亿和1.2亿美元的罚款。2011年2月,反垄断局再度就上述几家公司集体提高石油产品价格发起反垄断调查,最终几大巨头分别被处以2500万至5800万美元不等的罚款。
不过,俄联邦反垄断局职权过大的状况也引发高层注意。今年6月,俄总理梅德韦杰夫与政府专家委员会成员会面,专门商讨了有关优化反垄断部门职权领域和提升工作效率的问题。8月,专家委员会向俄经济发展部建议,把反垄断局部按职能划分至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局等相应分管监督部门,最终实现“建立独立、精简、问责政府的反垄断机构”的目标。
俄联邦反垄断局局长阿尔米捷夫认为,此举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俄反垄断局对此表示欢迎,但这一机构改革目标必须通过扎实的立法工作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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