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沈阳海关将根据沈阳地区和企业实际条件与需求,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14项监管服务创新制度,帮助企业减少运营成本。
中国(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上海海关陆续推出了14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提高进出口货物灵活性。为提高我省外贸竞争力,在前期调研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沈阳海关根据地方政府、企业的需求情况和客观条件的成熟情况,复制推广这14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这些制度按照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分步实施。在率先实施的几项制度中,“集中汇总征税”将使企业在提供有效担保后,可以在一个月内对已放行的货物集中支付税款,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纳税成本都将得到缓解和降低。“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改变以往“一票一报”的作业模式,货物在进出后30天内实行集中申报,不仅将为企业节省大量经营成本,还将增强货物进出口的灵活性。“区内自行运输”制度允许区内企业,可以使用非海关监管车辆,在关区特殊监管区域间自行运输货物,帮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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