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鄂尔多斯9月10日电 (记者 王玉琢) 9月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命名鄂尔多斯市为国家园林城市。这是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之后,该市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不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截至2013年底,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4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1.23平方米。
据了解,早在2011年,鄂尔多斯市就曾获得自治区级园林城市荣誉称号。之后,该市扎实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七大类64项考核指标,逐项完善提升。2012年,鄂尔多斯市正式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请申报,并多次召开创建推进会,形成了全市联动、百姓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2013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鄂尔多斯市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及综合评审,今年,正式命名鄂尔多斯市为国家园林城市。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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