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了解到,10月8日,沈阳市公安局在前期开通9个区、县(市)出入境受理窗口的基础上,又在和平区、大东区开通了出入境证件受理业务。
从即日起,沈阳市户籍居民办理护照、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可就近到和平分局或大东分局出入境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截至目前为止,沈阳共有和平、铁西、大东、浑南、于洪、苏家屯、沈北、新民、辽中、康平、法库11个区县(市)开设了出入境受理窗口。沈河、皇姑受理窗口正在筹备建设中。
按照有关规定,沈阳市民在上述出入境受理窗口办理证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新民、辽中、康平、法库4个县(市)局受理窗口只受理本辖区户籍居民;和平、铁西、大东、浑南、于洪、苏家屯、沈北7个分局受理窗口可受理沈阳市户籍居民申请;
二是上述11个分、县(市)局受理窗口受理出入境证件申请,申办证件时限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相同;
三是在和平、铁西、大东、浑南、于洪、苏家屯、沈北7个分局受理窗口实行“午休延时”和“双休日”受理模式。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