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秋凌)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河北省物价局拟定于2014年在保定市召开京港澳高速公路涿州(京冀界)至石家庄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十条 制定在局部地区执行的价格或者降低价格的,听证会可以采取下列简易程序”和《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制定在局部地区执行的价格或者降低价格的,听证会可以采取下列简易程序”规定,此次听证会采取简易程序。
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为,委托保定市消费者协会推荐9名消费者正式听证会参加人参加听证会,委托石家庄市消费者协会推荐4名消费者正式听证会参加人参加听证会,委托定州市消费者协会推荐3名消费者正式听证会参加人参加听证会。经营者参加人3名,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推荐。听证会旁听人10名。
听证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由保定市产生),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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