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动物园原副园长、北京市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园长肖绍祥,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检方指控,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间,肖绍祥利用担任北京动物园副园长、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园长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400余万元。
检方称,在北京动物园兽舍改造、陶然亭公园玉虹桥改建及休息游廊工程项目中,肖绍祥采取先向中标、施工单位全额或多支付工程款,要求上述单位开具发票入账,然后要求上述单位返还部分或多支付的工程款。此外,他还涉及出具虚假委托书、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办案机关调查,在案发前,肖绍祥的个人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其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部分共计800余万元。
判决前,肖绍祥表示,希望法庭对一些事实质证进行调查,“这些证据可能对案件有关键作用。”
依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肖绍祥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京报网 记者李禹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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