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企业缴费将更加“心中有数”,12月29日,河北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联合公布了《河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凡未列入《清单》目录和不符合目录所列文件规定的收费范围、标准的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缴。《清单》是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而编制,已经省政府同意。
据悉,《清单》将在河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凡未列入本目录和不符合目录所列文件规定的收费范围、标准的收费项目,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缴。执行中收费政策如发生变化,将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及时更新目录中的相关内容。在《清单》中可以看到,收费项目包含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价格鉴定认证费、行政机关公证费、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排污费等56项收费项目,涉及发展改革委、公安、司法、住建、交通、环保等19个部门。同时公布了每项收费项目对应的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其中,一些收费项目列举得非常细致,下分几个小类。如归属公安部门收取的证照费就分为3个小类:机动车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以及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机动车号牌工本费又分为3个小类:号牌(含临时)、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和号牌架,需缴纳证照费的企业可做到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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