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时,谢亚龙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服从,认罪悔罪。通讯员 王鑫刚/摄
昨天下午,市二中院对中国足协原副主席谢亚龙减刑案在司法部燕城监狱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对其减刑一年。谢亚龙曾因受贿罪获刑10年6个月,于2012年7月3日起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因服刑期间获得6次表扬,监狱提请对他减刑1年。
回顾
受贿136万获刑10年半
谢亚龙因犯受贿罪于2012年6月7日被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刑期自2010年9月4日起至2021年3月3日止),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判决书认定,谢亚龙在担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群众体育司司长、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和受体育总局委派担任中国足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于1998年至2008年6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136.38万元。
谢亚龙在受审时曾否认大部分指控,并称自己遭到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法院审理后认定他没有受到刑讯逼供。一审判决后,谢亚龙未提出上诉。2012年7月3日起,谢亚龙到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
减刑原因
服刑期间获6次表扬
去年12月26日,燕城监狱以谢亚龙获得表扬6次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1年。为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开、公正,市二中院依法于去年12月30日至今年1月3日在北京法院信息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其间无人提出异议。市二中院于昨天下午公开开庭审理谢亚龙减刑案。
庭审中,燕城监狱提出,在服刑期间,谢亚龙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按时完成劳动任务,考核期间获表扬6次;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缴纳所判处没收的个人财产20万元。谢亚龙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年。
狱方出庭代表宣读减刑建议书,检察员发表检察意见,管教警官、同监犯人先后出庭为其作证,谢亚龙进行最后陈述。谢亚龙在原审期间,对检察机关指控的部分事实予以否认。减刑案件开庭时,谢亚龙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服从,认罪悔罪。
市二中院认为,谢亚龙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并最终裁定对其减去1年有期徒刑。据悉,去年12月9日,另一位足协原副主席南勇同样被减刑1年。
狱中生活
自学医学不聊足球
据悉,谢亚龙到燕城监狱后被分派到第五监区服刑,该监区是职务犯监区,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和杨一民都在此监区服刑。谢亚龙被安排在园林组,日常工作是种树、浇花、剪草。因年近60岁,他没有被安排过重的体力活。
此外,谢亚龙在狱中自学医学知识,还会在夜里守护狱中病人,守完一夜即可在房间里补觉一天。每隔两个月,谢亚龙都被允许给家人打电话,聊天内容涉及各自身体状况、儿子工作情况以及自己在狱中的生活,不过从不提及足球方面的话题。
有消息说,谢亚龙在监狱适应比较慢,平常寡欢,几乎不跟周边的服刑人员交流,其身体瘦弱,耳朵听力也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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