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芳芳)今年起,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70元,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最高限额从15万元提高到55万元,重大疾病补偿病种增加到25种……3月8日,记者从太原市卫生局获悉,新近出台的《2015年新农合补偿方案》中,不少新政调整惠及广大参合农民。
今年,太原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去年的390元提高到470元,新增部分由参合农民个人和各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的同时,补偿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今年太原市将启动市级统筹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资金从新农合基金中按每人15元的标准提取,并引入商业保险,对全市参合农民进行大病统筹。太原市参合农民住院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政策补偿之外的个人自付费用若超出一定限额,即可列入市级统筹新农合大病保险,此项保险补偿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加之新农合政策范围最高补偿的15万元,今后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最高可达到55万元。
此外,今年,太原市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病种增加到25种,即在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肺癌、心肌梗死等病种的基础上,又将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这两种疾病的定点救治医院是省儿童医院。这些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不低于70%,实行定点医院救治、按病种定(限)额付费、出院即时结报。
省城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就医时,门诊一般诊疗费采用总额预付的方式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实行统筹区域内跨乡跨村就诊补偿,报销比例不低于60%,封顶线不低于100元。
今年,太原市将继续推进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对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逐步扩大分级诊疗病种范围;严格逐级转诊和双向转诊制度,提高县域内就诊率,未经转诊患者补偿比例下浮20%,通过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资源配置和就医的引导作用,进一步缓解农村患者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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