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获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三年左右建成宜居宜业的中小城市样板
本报讯(记者 吴 温)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全国61个地区获批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正定县成功入选改革试点名单,这也是我市唯一入选地区。
2014年11月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在全国选择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中小城市,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正定县抢抓机遇,迅速启动争列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过积极跑办,最终成功纳入。
按照通知统一规划,包括正定县在内的全国61个试点地区,将主要承担五项改革。即创新产业和城市融资发展机制,提高人口吸纳能力;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增强城市发展活力;健全土地要素流动机制,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调高民生保障水平;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城市治理能力。
通过五项改革任务,培育和发展城市功能完善、发展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以城带乡和就地就近市民化成效显著的宜居宜业中小城市,为全国中小城市改革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据了解,目前,正定县已启动了中小城市综合改革方面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城市功能完善、发展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以城带乡和就地就近市民化成效显著的宜居宜业中小城市。
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不仅对于正定县,对于统筹推进全市产业、民生、生态三大转型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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