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财经网讯(记者贺一鸣 通讯员马鉴良)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乡镇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就近直接监管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近日,迁西县政府出台《迁西县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
一是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各乡镇、街道建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领导任主任的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乡镇完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乡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乡镇安委会工作职责、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职责以及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三是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和使用的重要指标,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
四是加强日常管理。意见规定各乡镇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委会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及处置预案等12项基本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档案、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档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等11类基础档案。
五是建立县、乡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实行县、乡安全监察联动机制,按照“责权一致、上下配合”原则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县安监局可结合乡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实际需要,将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委托给乡镇安监站承担,受委托的乡镇安监站要严格按照委托权限开展执法工作。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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