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行政主体责任 法定职责必须作为
50个省政府部门首次晒出责任清单
涉及主要职责692项,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责任事项3933项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李巍)今天,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政府部门公开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通知下发后10日内,省政府各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其责任清单,河北机构编制网公开汇总清单。全省各市县也将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公开工作。届时,找政府部门办事,如果想办得好办得快,不妨先上网检索一下该部门的“责任清单”。
2月10日,《河北省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完成,权力清单的重点在于“法无授权不可为”,解决行政主体“乱作为”问题。而责任清单作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改革举措,其重点则是“法定职责必须为”,解决行政主体“不作为”问题。
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记者看到,厚厚的三大本《河北省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中,50个省政府部门的具体责任事项赫然在列,每个部门的“职责边界”已被明确,这些部门必须承担哪些责任、必须做哪些事情,一目了然。责任清单共涉及省政府部门主要职责692项(不含涉密事项),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责任事项3933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364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460项,公共服务事项387项。
这50个部门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列入党委序列的双跨部门等。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责任清单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纳入其主管部门行政职责范围。除涉密部分外能公开的责任清单全部公开,不能公开的也要加强内部监督。
对于一些公众容易混淆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公共职能,责任清单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来加以明确,有效防止多头管理、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比如,在省环保厅责任清单的“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中,对“大气污染防治”一项监管职责,分别列明了省环保、发改、工信、住建、国土、农业、公安、财政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案例也被列出,公众皆可从网上查询到。
放开该放的,管住该管的。编制责任清单是我省在现有“三定”规定(省政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基础上所进行的深化、细化,为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职能,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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