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 (记者 赵晶 通讯员 陈晶)近年来,北京团市委联合市综治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社工委、教委、民政、人社、财政等单位,依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六部委《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精神和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专章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采取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协调,专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全面参与合作的机制,形成了涉诉未成年人1+6+3服务保护体系, 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12年以来,北京市各相关部门先后联合制定下发了 《北京市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和 《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推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6项制度。工作中,北京市还积极构建社会支撑体系,形成了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嫌疑人、证人、受害人等)的心理疏导、困难救助和法律援助三个工作项目, 形成了工作对象普惠化、工作依据制度化、工作成果长效化的工作体系。
几年来,先后培养、联系了4支专业化队伍,保障了涉诉未成年人服务保护体系顺利实施。组建了由团干部、退休的法律、教育工作者、社工等组成的 1160人的合适成年人队伍,保障公检法机关讯问、询问环节合适成年人到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先后扶持和联系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的专业社工事务所14家,稳定专业社会调查员队伍180人,还组建了由200名心理专业人员组成的未成年人心理公益服务团,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组建由171名公益律师和公职律师组成的未成年人公益律师团。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涉诉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基地16家。
5月28日,为全面梳理、总结近年来的工作情况,结合党政新要求和最新理论研究成果,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北京团市委联合北京涉诉保护体系所有市级单位,邀请了中央综治办、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相关负责同志和未成年人法律、青少年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针对各项具体制度及相关工作体系开展了认真、热烈的研讨。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下一步,北京市将继续深化、完善涉诉未成年人服务保护体系,把该体系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服刑人员帮扶、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等帮教重点环节全面衔接,推动将服务保护体系向民事领域延伸,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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