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治机动车污染
将率先实现跨区域机动车排放超标处罚
本报讯 记者杨学聪报道: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共治在机动车污染减排领域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作小组(以下简称机动车协作小组)办公室在北京正式揭牌成立,将率先在全国实现跨区域机动车排放超标处罚、机动车排放监管数据共享、新车环保一致性区域联合抽查等。
机动车协作小组是全国首个区域性的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机构,旨在推动区域性机动车排放监管水平同步发展。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协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该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同时,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也作为北京本地的机动车协作小组办公室,津、冀、晋、内蒙古、鲁、豫分别设立本地区办公室,并分别成立新车排放管理及抽查、在用车排放管理及处罚、老旧车淘汰及在用车数据交换3个业务组。
据了解,机动车协作小组近期任务有3项:一是在全国率先尝试突破省区市限制,互传异地超标车辆信息,根据地方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跨区域的机动车超标处罚联合执法;二是在销售市场联合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及在用车符合性抽查工作,对生产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的汽车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三是互相委派工作人员交流学习管理经验并开展业务培训。中期任务是搭建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监管电子系统。远期任务是建立区域统一的法规标准,实现区域内超标车就地处罚,并开展非道路机械管理工作。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保有量为6000万辆左右,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已成为区域大气污染物中PM2.5的重要来源。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分别占到这几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6%、32%和56%,而PM2.5来源中机动车占本地排放源的31.1%。天津市和石家庄市环保局发布的污染源解析研究结果显示,PM2.5来源中机动车已分别占本地排放源的20%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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