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沈阳:窗口服务“一次性告知”写进规章

来源: 沈阳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6月17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开始施行。据了解,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依法推进的新阶段。

据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部门做出相应的规定。《办法》规定,市和区、县(市)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集中办理。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供水、供气、供电等公共服务事项,可以纳入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建立政务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办法》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务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调整结果以政府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政务服务部门不得自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

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办法》规定,政务服务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时,首先接待的部门应当负责为申请人提供指引、介绍或者答疑服务。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时,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申办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要件等基本信息;对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相关链接:

目前,沈阳市已建有1个市级政务服务中心(5个专项分中心)、14个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189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共351项,其中行政审批106项,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副省级城市项目最少的领先优势。近三年,平均每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600余万件。



责任编辑:乔慧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