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在即,记者6月20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该市今年进一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自2015年秋季起,公办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统招生和分配生两部分。
据介绍,今年石家庄公办普通高中分配生比例调整为80%。主城区范围内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依据本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各县(市、区)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上述办法,实行分学校录取。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4所学校面向主城区除外的各县(市、区)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将4所学校招生计划的80%,依据各县(市、区)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依据所属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20%实行统一录取。
此外,中考招生录取批次调整为五个。提前批:“3+4”本科;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二批: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三批:五年制高职高专(含“3+2”高职院校);第四批:普通中专学校。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等10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之前。(记者王敬照)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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