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6月30日电 6月29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建立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试行)》。
从9月1日起,以县为单位全面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不断提高住院病人县域内就诊率。2016年底,以市为单位,50%的县(市、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0%;到2017年底,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的目标。
各市将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制定分级诊疗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将于7月31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将建立分级诊疗转诊制度(包括乡、县级医疗机构之间转诊),根据专科优势制定二级医疗负责分级诊疗县外转诊工作。原则上,每所乡镇卫生院将与2所以上二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每所县级医院将与5所以上乡镇卫生院,5所以上县外综合医院(限3级)和专科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各县(市、区)将建立县、乡、村分级诊疗分类绩效考核机制,将分级诊疗纳入村医签约服务内容进行管理,将基层首诊纳入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内容,将县外转诊率纳入县级医院考核内容并与基金拨付挂钩。(麻潞)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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