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7日),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天津市制定出台了《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初步预算规模每年10亿元,重点支持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型企业、构建科技服务体系、推进科技金融发展四大方面。
据了解,10亿元资金将用于培育众创空间、创客工场、专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新型孵化器;支持企业引进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大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发展科技小巨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打造服务机构电商化网上服务平台,建立创新人才、创业辅导、融资服务一体化的创新创业社区;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科技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大力发展科技信用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租赁等。(记者 李鸽)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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